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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201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将通知要求传达至部门相关人员,组织符合条件者积极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方向,服从服务大局,以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研究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促进云南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201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重点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十次、十一、十二次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二、项目类别及完成时限
201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申请人自行选择项目类别申报,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申请,并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省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6〕131号)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条件及相关规定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77年4月22日后出生)。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联合申报项目。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课题的申报。在研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2013~2016年省社科规划课题被终止研究的课题负责人;2012~2016年省社科规划项目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3.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完成时限,应用研究一般为1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年。项目立项后必须按规定时限完成研究并结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结项的、未按规定申请延长研究期限而逾期未结的项目,一律作终止研究处理,课题负责人将被记入科研诚信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四、申报要求
我校教师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代码表》等)请从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站(网址:www.ynpopss.gov.cn)下载。
本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科研管理系统(http://kyglpt.ynpopss.gov.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并请申报者于2016年5月12日15:30前上传申报材料,并随后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和纸质打印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7份(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交至科技处,经学校审议后,由科技处统一报送至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883-8882601。
科技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