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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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3-16 08:34

    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计划及《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滇科师通〔201625号)有关规定,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将通知转达至本部门所有成员并做好后续审核推荐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主要扶持我校中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培育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选题,支持学校科研平台建设,鼓励党政管理干部开展工作研究,切实推动科技创新并稳步提升我校教师科学研究能力。

    二、项目类型

    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项目、应用研究项目、综合研究项目三种类型。校级科研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为学校具助教、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已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两年内中止或撤销科研项目、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职称(含副高职称人员。学校单列的重点项目申报除外)以上者不得参加校级科研项目申报。

    2.项目。所申报项目选题须具有理论或价值且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论证过程须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安排合理、表述规范准确,申报书的填写须符合学术规范并附重要参考文献目录。此外,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确认者,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3.后续工作。凡参加此次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并得以立项的负责人须参加次年省级科研项目申报;未参加次年上一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者,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做撤项处理。

    四、申报材料

    请有意参加此次科研项目申报的老师,登陆我校科技处网站下载科研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申请书》)。由于新的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标准已有变化,请老师们详细阅读《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各系部将审核汇总后的项目申报材料于415日之前交至科技处,包括纸质的A4双面印制申请书一式二份A4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份。请各系部按期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882601

                                                  科技处

                                               201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