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科学研究、国家科技方针和政策,不断深化学校科技体制改革。
2.负责编制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申报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并承担立项项目全过程管理,协助财务部门开展科研经费管理。
5.负责组织哲学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和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审批、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评奖、奖励、管理(含组织鉴定、认定)。
8.负责科技成果转移与转化、知识产权管理。
9.负责组织科研沟通、协调、服务工作。
10.负责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的审批、监管。
11.负责学校论丛的编辑出版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事务。
13.负责学校社科联事务。
14.负责云南省科技厅地方高校联盟事务。
15.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