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学院、馆、中心:
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研究生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6〕32号),2017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关注此事并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好本部门人员符合条件者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项目种类
(一)资助性项目:资助额度为:理工农医4万元,人文社科2万元。
(二)指导性项目:资助额度为:理工农医2万元,人文社科1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申请人,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在编人员,且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岁。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且人事关系在我校为项目依托单位,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3.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创新团队等平台团队的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机密。
2.主持省部级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3.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4.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5.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主持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累计达2项及以上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6.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7.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三、相关事项
(一)项目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所依托单位认可的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利、咨询报告、专著、原理性模型、标准规范、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二)我校教师可从科技处网站(http://kjc.ynjy.cn)和科研工作群中下载有关申报资料。由于项目申报需经科技处审核、校外专家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网上不少于5天的公示后由科技处统一报送至教育厅,而申报中遇国庆节放假,所以申报者务必将申报材料(纸质1式2份及电子版)于9月30日前交至科技处,逾期不候。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883-8882601。
科技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