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院、馆、中心,工会、团委: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有效提升我校师生学术素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申请举办学术、知识讲座。现将2016-2017学年度下学期申请举办讲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讲人资格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举办讲座:(1)具有正高、副高职称者;(2)具有副校级以上领导职务者;(3)具有博士学位及讲师职称或具有讲师职称且学术成果突出者(需提供相关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报经学校审定)。
二、讲座内容要求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申请举办的讲座须符合以下条件:(1)内容健康、严谨、科学,不得与国家有关法律、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相悖;(2)具前瞻性、新颖性、科学性;(3)论点正确、论据充分、资料详实、数据准确;(4)能对各类人才培养具有较好的帮助和科学引导作用。
三、具体申请要求
1、本次讲座申请时间截止至2017年3月20日,申请举办讲座的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须在规定时限内将讲座申请表和汇总表交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办理。
2、申请举办讲座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确定讲座的内容、时间、地点、主讲人,填写申报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科技处审核。经学校审定后实施,申请部门、学院不得随意改变或取消。
3、举办讲座的部门、二级学院自行做好宣传工作,提前2日在校内宣传栏张贴讲座海报及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校园网上发布“讲座信息”,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此外,举办讲座的部门、二级学院自行做好讲座的组织管理,指定专人统计参加讲座人员并填写“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术讲座签到表”。
4、举办讲座的部门、二级学院在讲座结束后,须将学术讲座的签到表、讲座总结、PPT课件以及图片音像等资料收齐后交科技处备案。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8882601。
科技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