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主要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社会科学研究、国家科技方针、政策,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1.负责编制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并承担立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任务。
4.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和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审批、管理工作。
5.负责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统计、管理(含组织鉴定、认定)、归档,科研成果评奖和奖励。
6.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与服务;
7.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的协调、服务工作。
8.负责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的审批、监管。
9.负责学校学报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相关工作。
11.负责学校社科联相关工作。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