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74号)精神,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办发〔2015〕28 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技支撑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37号)的部署要求,按照“需求导向、分类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2022年重点围绕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主要学科、人才需求,遴选22名市级科技创新人才和2个科技创新团队进行认定培育,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具体通知内容见附件。